两名男子无证醉驾被查都是二次酒后驾驶

发布时间 2024-11-15 09:40 来源: 河北法治网

河北法治网讯 (苗文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已经是家喻户晓,却总有人不以为然,更有甚者不知悔改,屡次以身试法。日前,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连续查处两名“二次酒驾”人员无证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11月7日清晨,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丛台一大队四中队民警在中华大街与苏黄路交叉口附近开展交通违法治理行动。7时20分,一辆白色小型汽车行驶至检测点,民警使用快速酒精检测仪对该车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检测到其体内含有酒精,遂让驾驶人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测。面对民警的进一步询问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的检测要求,驾驶人袁某竟声称:“直接去验血吧,我百分之一万血液里没有那么多酒精!”然而,经医院抽血式酒精检测,袁某血液内酒精含量高达250.9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后续调查中,民警发现袁某并无驾驶证,且曾在2021年7月因无证醉驾被处罚。

无独有偶,翌日凌晨,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复兴三大队一中队民警在联纺路与华苑街交叉口东200米处开展酒醉驾专项治理时,一辆车牌照为冀D的小型轿车临近检查点突然调头欲逃,执勤民警将其拦停,并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体内含有酒精成分。面对民警的进一步检查要求,驾驶人张某始终不予配合,甚至扬言:“拘留我吧。”民警多次劝说无果后,依法对张某进行血液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1.13mg/100ml,确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核实张某信息时发现,其于今年10月5日因酒驾刚被丛台二大队民警依法暂扣驾驶证并罚款。民警对张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其后悔不已。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分别对驾驶人袁某、张某无证醉驾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 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将依法追究二人相关刑事责任。目前,袁某与张某案件已被移交至相关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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